在古代有人砍你怎么辦?看看古代對正當防衛的規定就放心了
最近沸沸揚揚的昆山砍人案件終于落下帷幕,當地公安局和人民檢察院發布認定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、不負刑事責任,按照規定撤銷了該起案件。之前關于于海明是否是正當防衛引發了廣泛的爭議,現在得到這個結果是現代法律制度合理性的體現,當然也是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結果。
在古代,法律制度似乎遠遠不如現代完善,但對正當防衛的規定卻很早就有,甚至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商、周時期。并且古代法律更加傾向于對被侵害人的保護,也就是無限防衛,幾乎不考慮防衛過當的情況。因此在古代如果有人砍你,你盡可大膽防衛。我們看看古時候對正當防衛是怎么規定的。
早在周朝時所作的《尚書·舜典》中有’’眚災肆赦’’的記載。’’眚’’的意思是過失、錯誤;’’災’’的意思是不幸事件和災害;’’肆’’的意思是緩和或寬恕;’’赦’’意思是指不為罪或減免。整句話就是說如果遇到了不正當的侵犯,如果在躲避侵犯過程中造成了其他不幸后果,應當赦免。這條記載也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關于正當防衛的最早記錄。
在后來的春秋戰國,對于正當防衛也都是無限防衛的傾向,甚至還出現了允許復仇的規定,是不是類似于古代歐洲允許人們決斗自決生死一樣?譬如在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中記載:’’凡盜賊軍鄉邑,及家人,殺之無罪’’。意思是軍中級邑有盜賊來劫,偷了軍人和家人財務的,當場抓住殺掉無罪。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還有記載:’’凡報仇者,書于士,殺之無辜(罪)’’。意思是如果你們有仇,去衙門登記一下,你們二人今后因報仇出現傷亡衙門就不管了。
到后來的《漢律》、《唐律》等法律也都賦予防衛人無限防衛的權利。同時還出現了對私闖民宅、車、船等的,主人甚至可以當場打死入侵者這種規定。值得一提的是,《唐律》已經出現了限制防衛權的思想。對于私闖民宅的,一般可以打死,但有些人因為喝醉酒不小心闖入、或者老弱病殘婦女等等,你就不能一棍子打死了,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總體來說,如果在古代受到侵害,盡可大膽防衛,不用擔心防衛過當。當然,還是現代法律體系對正當防衛的規定更加完善和平衡,更加注重對人身安全的保護(就算是首先實施侵害的一方也受到保護),因此對防衛權進行了限制,避免因防過當造成更大的人身傷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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