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關張有三件事難以評價:張飛該判十年徒刑,還是無期徒刑和死刑?
《三國演義》無疑是尊劉貶曹的,只要加入劉備集團,那么做什么事情就都是對的,即使馬超坑死了親爹和兩個弟弟,羅貫中只要顛倒一下時間順序和因果關系,逆子就變成了義士。
《三國志》的作者陳壽雖然不敢貶低曹魏,但是對劉備仍然保持了足夠的尊敬,當年的文人還有一定的骨氣和底線,數典忘祖的事情一般都不太敢干——陳壽父子畢竟都吃過蜀漢的俸祿,公開罵劉備,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。
正史也好,演義也罷,都是古人編纂,我們不能用現代人的眼光衡量,比如三國正史中劉備關羽張飛做的三件事,現在看來是不可原諒甚至罪大惡極的,但是在當年卻是司空見慣無可厚非,甚至會當做佳話流傳。
在這里筆者強調一點,綜合起來看,劉備關羽張飛的人品,似乎要比曹操孫權及曹魏五子良將、江表十二虎臣要強得多,劉備集團既不屠城也不盜墓,而這種喪良心的事情,曹魏和孫吳都沒少干。
金無足赤人無完人,劉關張雖然值得后世尊敬,但是他們當年做的那三件事,細想起來卻是有些令人難以接受,比如劉備在兵敗勢危的時候,放任手下“人相食”。
建安元年,劉備被呂布趕出了徐州,在廣陵與袁術交戰,又被削了滿頭包:“布取下邳,張飛敗走。備聞之,引兵還,比至下邳,兵潰。收散卒東取廣陵,與袁術戰,又敗。”
在廣陵的劉備應該已經是強弩之末了,要不然他不會連被曹操瞧不上眼的袁術也打不過。
被袁術揍了一頓之后,劉備實在是到了崩潰的邊緣:“備軍在廣陵,饑餓困踧,吏士大小自相啖食。”
要不是餓得沒辦法,手中掌握著刀劍的劉備麾下也不會大拇指頭卷煎餅——自己吃自己。
如果再往深處想一想,我們就會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:這些有武器的軍隊“自相啖食”,是不是附近手無寸鐵的老百姓,已經被他們吃光了?
當然這件事我們也可以理解成劉備治軍極嚴,將士們寧肯自己吃自己,也不去騷擾百姓,但是讀者諸君請試想一下,在后漢亂世,有那樣紀律嚴明的軍閥嗎?劉備“數失妻子”,真的都是被敵人抓去了嗎?
自相啖食也好,殺妾饗士也罷,在當年都不是不可接受的做法,甚至也不影響劉備的“仁厚”形象,但是那種慘烈場景,放在今天,又該給出怎樣的評價?
劉備仁,關羽義,這在三國時期乃至整個封建時代,都是被廣泛認可的,關羽還成了忠義化身武圣人,但是關羽要是放在現在,至少得脫下軍裝回家賣紅薯,甚至有可能被關起來吃窩頭——于禁只是繳械投降而沒有反戈一擊,最后被曹家父子羞辱致死,而關羽不但投降了曹操,還為曹操沖鋒陷陣,差點把劉備的老命斷送掉。
所謂“屯土山約三事”、“護送二位皇嫂過五關斬六將”,稍微看過一眼三國正史或了解一點地理知識的,都不會相信確有其事,有人還專門畫了一張“關羽過五關路線圖”,以證明這件事絕不可能發生。
真實的歷史事件是可以根據史料還原的,那就是關羽被擒投降了,然后又跟著曹操去打劉備寄居的袁紹了:“曹公遂東擊備,破之,生禽其將夏侯博。備走奔紹,獲其妻子。備將關羽屯下邳,復進攻之,羽降……先主走青州,青州刺史袁譚將步騎迎先主,紹遣將道路奉迎,身去鄴二百里,與先主相見……(關羽斬顏良后)紹騎將文丑與劉備將五六千騎前后至,遂縱兵擊,大破之,斬丑。”
這就是說,袁紹接待劉備的禮節很隆重,動靜鬧得挺大,幾乎已經天下皆知,關羽不會不知道,但關羽還是下定決心要替曹操立功,至于袁紹會不會遷怒于劉備,關羽暫時好像還想不到那么多。
關羽確實很忠義,因為他最后還是逃出曹營投奔了劉備,這在古代,也是忠臣的表現,但是放在今天,可能他就會受到一些懲罰了—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關羽是叛將,他跟降將于禁,還是有一定區別的,而且關羽雖然交還了印信,但卻一直以漢壽亭侯自居,劉備占據荊州之后,封張飛為宜城亭侯,也沒有把關羽的亭侯名號改一下。
讀者諸君都知道,漢壽亭侯、宜城亭侯都是根據封邑而命名,比沒有固定食邑的關內侯要高級,但是這里有一個問題,那就是“漢壽亭”在誰的手里?如果漢壽亭是曹操轄區,那么關羽就是“空頭侯爺”,漢壽亭老百姓的賦稅,關羽是享受不到的。
關羽終其一生,也沒有等到劉備改封其爵位,這不能說不是一個遺憾,是沒必要還是劉備另有考量,讀者諸君心中自然有桿秤,而筆者想到的是:如果關羽放在二戰時的俄國,關羽作為俄軍將領加入了德軍,并替阿道夫作戰,他還有機會活命嗎?
劉備和關羽做的事情,在當年是不需要受到道德譴責的,即使有人譴責,他們也不會放在心上,因為不管是梟雄還是名將,都不會把“人命些些小事”放在心上,至于有沒有叛變的經歷,那也不打緊,即使是千年以后,想關羽那樣改換多次陣營的,也能成為名將。
劉備關羽當年做的事情,他們自己也會認為是瑕疵,而張飛做的一件事,放在現在,則是要按照《刑法》規定,判處十年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。
為什么說張飛會面臨嚴重的刑罰,我們來看看三國史料中的一段話就明白了:“建安五年,時霸(夏侯霸,夏侯淵次子)從妹年十三四,在本郡,出行樵采,為張飛所得。飛知其良家女,遂以為妻,產息女,為劉禪皇后。”
建安五年,張飛至少有三十歲了,而且張飛跟劉備依附曹操的時候,還被朝廷封為中郎將,應該跟夏侯惇夏侯淵并肩作戰過,夏侯家的閨女,只有十三四歲,就被他娶為夫人,這事兒是不是做得有點過頭了?
古人的年齡都是按虛歲計算的,這就是說,三十多歲的張飛娶了頂多十三周歲的“侄女”夏侯姑娘,還為劉備生了兩個兒媳,這在古代是允許的,因為人口凋零,很多朝代都提倡早婚,但是放在今天,張飛是要把牢底坐穿的——張飛不管知不知道夏侯姑娘的實際年齡,都要至少判處十年有期徒刑,如果他知道人家才十三歲,十年肯定打不住。
咱們前面說的劉備關羽張飛做的這三件事,是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的,不同時代有不同的道德和法律,劉關張的所作所為,在當年無可厚非,讀者諸君用現代人的視角評判,又會得出怎樣的結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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