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抵退稅啥意思 對企業是件好事
留抵退稅對于企業來說是個好政策,可以幫公司省下不少錢,可是很多人并不清楚留抵退稅具體是什么內容,你知道留抵退稅是啥意思嗎?

所謂留抵退稅,可以簡單理解為進項稅大于銷項稅時的稅收抵免,主要是由于納稅人的進項稅與銷項稅不一致造成的,比如集中采購的原材料、存貨,尚未完全銷售,投資期內沒有收益。退稅退稅是將增值稅期末未抵扣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。
在國際上,對免稅額的處理一般有兩種方式:允許納稅人結轉到下期繼續抵扣或在當期申請退稅。允許退稅的國家或地區會相應設置更嚴格的退稅條件,如免稅額必須達到一定數額,一年或一定期限內只能申請一次退稅,特定行業只能申請退稅等。
2019年3月21日晚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、海關總署聯合發布《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》,其中提到,自2019年4月1日起,我國試行增值稅最終數額退稅制度。
留抵退稅的實施有利于緩解企業資金壓力,支持企業擴大投資,促進技術裝備升級,有效激發市場活力,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。
可以享受留抵退稅政策的企業類型如下:
包括制造業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、電力、熱力、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、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、交通運輸、倉儲和郵政業,以及新型批發和零售業、農業、林業、漁業等。
符合行業的納稅人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即使屬于可以享受退稅、留抵的行業的納稅人,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申請:
(一)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;
(二)申請退稅前36個月,不存在騙取退稅、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情況;
(三)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因偷稅受到稅務機關兩次以上處罰;
(四)自2019年4月1日起,本人未享受即征即退、先征后退(退)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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