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大家千萬不要錯過這筆錢
員工繳納社保的時候會繳納一部分失業救濟金,但是很多人對失業救濟金并不是很了解。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領取失業救濟金的知識點。
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根據規定,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三個條件:

一、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1年失業保險費。顯然不可能不勞而獲,也不可能在一個月的投機取消后獲得。
第二,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。國家認為,自愿辭職的個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要么是因為他們有更好的福利待遇,要么是因為他們考慮到了后果。
如果是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,主動辭職是拿不到失業保險的!
三是進行失業登記,并有求職要求的。前面說了,失業保險不支持懶人,我不想找工作就領不到失業保險。
三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數額在《社會保障法》第四十六條和《失業保險條例》第十七條中有明確規定。
此外,根據相關法律規定: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,但不滿5年的,繳費年限最長為12個月。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,最長繳費年限為十八個月。累計繳費滿十年以上的,最多可以拿到24個月。所以,如果你交了十年以上的社保,你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救濟金。
例如:
張于1995年1月繳納社保,1999年2月失業,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。
1999年4月,張三找到工作開始繳納社保,實際領取失業金兩個月;
2005年4月,張三再次失業,社保繳費年限6年(失業金計算年限不累計),可一次性領取18個月的失業金。
但是,你第一次領取失業救濟金只有2個月,還有10個月。所以這次可以領取18+10=28個月的失業救濟金。
但《條例》規定,單筆養老金最高金額為24個月,所以張三實際領取的是24個月,而不是28個月。
有人說,兩年前主動辭職,還領了失業金。這是怎么回事?雖然很多地區在2020年、2021年對自愿離職的個人給予一定的失業救濟,但這一政策并沒有常態化。眾所周知,當時疫情高發。為了減輕失業者的生活負擔,國家給了一些補貼,但這并不總是可以得到的。
有人說領取失業救濟金會影響養老保險待遇?其實并不是這樣的。領取失業金的時間與我們繳納社保的時間有關,領取失業金不會直接影響養老金待遇的計算。
一部分人的養老待遇會受到影響的原因,可能是在沒有找到工作、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,沒有通過靈活就業繳納養老保險,導致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,所以在計算養老待遇時會受到影響。
0個評論
文明上網理性發言,請遵守新聞評論服務協議



魯公網安備37130202371693號